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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司财务内部核算实施细则(修订)
发布时间:2013-07-16作者:来源:点击:
市政公司财务内部核算实施细则
针对2013年公司内部核算要求的新变化,特制定本细则:
一、筑路材料拌和厂
1、收入部分:
①各种成品收入(包括:各种规格的油砂及水稳)。
②其他收入。
2、支出部分:
①人员工资(工资薪金核算内容)、工会经费。
②折旧费。
③规定提取的五险一金、福利费、教育经费、高温补、采暖补等。
④机械设备的维修费用和燃料费用。
⑤其他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消耗。
3、其他事项
①油砂及水稳的单价以经营开发部当期出台的单价为准(细分为人工费、机械费和材料费),按实际产量结算。
②沥青按实际采购成本加储存费(以经营开发部核定为准)列入考核范围;沥青、水泥等主要材料在合理节约范围内全给,不合理节约部分全部交回公司,浪费部分由拌和厂负担,另外按浪费部分的50%抵减部门利润。材料节约的合理与否以质量技术部核定为准。
③效益工资根据阳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办法中2.1.3条严格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审核。
④按考核月度、年度编制相应的财务经营分析报告。
⑤涉及财务以外的其他相关事项归口管理。
二、物资供应站:
1、收入:
①沥青储存收入(对内按经营开发部当年规定收取)。
②各种成品收入(包括:乳化沥青和改性沥青)
③储存柴油批零差价收入。
2、支出:
①人员工资(工资薪金核算内容)、工会经费。
②折旧费。
③规定提取的五险一金、福利费、教育经费、高温补、采暖补等。
④机械设备的维修费用和燃料费用。
⑤其他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消耗。
3、其他事项:
①沥青储存单价、加工乳化沥青单价及加工改性沥青单价以当期经营开发部核定单价计算收入,柴油按进价成本列支,各部门用油按市场价计收。
②效益工资根据阳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办法中2.1.3条严格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审核。
③按考核月度、年度编制相应的财务经营分析报告。
④涉及财务以外的其他相关事项归口管理。
三、路基公司:
1、收入:
①运输收入。
②工程收入(内部工程收入及自揽工程收入)。
③其他收入。
2、支出:
①人员工资(工资薪金核算内容)、工会经费。
②折旧费。
③规定提取的五险一金、福利费、教育经费、高温补、采暖补等。
④机械设备的维修费用和燃料费用。
⑤其他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消耗。
⑥分包工程和清包工程。
3、其他事项
①不同性质的工程区别对待:
1.1自揽工程结算参照《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回款率据《财务部对各部门考核细则》中相关条款执行,资金使用按《各部门资金分配管理规定》执行(不涉及使用内部各部门的除外)。
1.2承揽公司内部工程(非本部门项目工程)按开发布当期发布的内部单价及量(该工程量是一次性的,下同)计收;无内部单价的按内部双方定价执行(经相关职能部门评审)。水稳的节约,合理部分全给;不合理部分全部交回公司。浪费部分由路基公司负担,另外按浪费部分的50%抵减部门利润。材料节约的合理与否以质量技术部核定为准。
1.3承揽公司项目工程(本部门为项目管理部门),该工程完工评审后的竣工成本乘1.03计算收入。水稳的节约,合理部分全给;不合理部分全部交回公司;浪费部分由路基公司负担,另外按浪费部分的50%抵减部门利润。材料节约的合理与否以质量技术部核定为准。其他共性事项按本细则第六项执行。
②效益工资根据阳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办法中2.1.3条严格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审核。
③按考核月度、年度编制相应的财务经营分析报告(有项目管理工程的应按工程项目另作财务经营分析报告)。
④涉及财务以外的其他相关事项归口管理。
四、路面公司:
1、收入:
①工程收入(内部工程收入及自揽工程收入)。
②其他收入。
2、支出:
①人员工资(工资薪金核算内容)、工会经费。
②折旧费。
③规定提取的五险一金、福利费、教育经费、高温补、采暖补等。
④机械设备的维修费用和燃料费用。
⑤其他各种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消耗。
3、其他事项:
①不同性质的工程区别对待:
1.1自揽工程结算参照《生产经营管理办法》执行。回款率据《财务部对各部门考核细则》中相关条款执行,资金使用按《各部门资金分配管理规定》执行(不涉及使用内部各部门的除外)。
1.2承揽公司内部工程(非本部门项目工程)按开发布当期发布的内部单价及量计收;无内部单价的按内部双方定价执行(经相关职能部门评审)。水稳、油沙的节约,合理部分全给;不合理部分全部交回公司。浪费部分由路面公司负担,另外按浪费部分的50%抵减部门利润。材料节约的合理与否以质量技术部核定为准。
1.3承揽公司项目工程(本部门为项目管理部门),该工程完工评审后的竣工成本乘1.03计算收入。油沙、水稳的节约,合理部分全给;不合理部分全部交回公司;浪费部分由路面公司负担,另外按浪费部分的50%抵减部门利润。材料节约的合理与否以质量技术部核定为准。其他共性事项按本细则第六项执行。
②效益工资根据阳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办法中2.1.3条严格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审核。
③按考核月度、年度编制相应的财务经营分析报告(有单独项目工程按工程项目另作财务经营分析报告)。
④涉及财务以外的其他相关事项归口管理。
五、修理厂:
1、收入:
①对内修理收入。
②其他收入。
2、支出:
①人员工资(工资薪金核算内容)、工会经费。
②折旧费。
③规定提取的五险一金、福利费、教育经费、高温补、采暖补等。
④机械设备的维修费用和油料消耗。
⑤其他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消耗。
3、其他事项:
①对内修理收入=材料费+采管费+工时费,工时费按公司设备部下发相关文件严格执行。
②效益工资根据阳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人事劳资管理办法中2.1.3条严格执行,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审核。
③按考核月度、年度编制相应的财务经营分析报告。
④涉及财务以外的其他相关事项归口管理。
六、项目工程管理部门:
6.1承揽公司内部工程
1、结算办法:按该工程完工评审后的竣工成本计算收入。工程量以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为准,需审计的工程,以审计结果进行二次分配。
2、支出:
2.1、材料费、机械费、管理成本等。
2.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验费据实列支,公司在该工程竣工评审时合理部分给予结算计收;由于管理不善、返工造成的由项目管理部门自负。
3、项目管理部门会计按考核月度、分步分项工程,进行过程控制的经营分析(每月按经营开发部审核的进度与实际支出进行对比分析)。
4、利润:该工程评审后的竣工成本及评审后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实验费,与相应实际支出的差额为该项目管理部门实现的利润。需审计的工程公司暂按核定数的90%的比例(上限)兑现效益工资。
5、项目工程完工后按该工程评审后竣工成本的5%留质量保证金(在该项目管理部门的资金分配中暂扣),保修期满后进行使用。需审计的工程对参建的工程(劳务)分包方的结算价款暂按核定数的70%的比例(上限)支付。
6、项目工程的资金使用严格按照公司财务制定的资金分配管理规定执行。
7、项目工程完工经评审后,该工程再发生成本费用自查表以外的相关费用按1.5倍抵减该项目工程利润;兑现以后发生的相关费用财务不予受理。
8、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对分公司的支出是一次性的,而公司对项目工程管理部门需审计的工程存在二次调整。
本实施细则自2013年4月20日起执行,未进行修订前该细则可延续使用。
阳泉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财务部
2013年4月